大兴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班正式复航 首班大兴至香港顺利起飞******
中新网1月17日电 题:大兴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班正式复航 首班大兴至香港顺利起飞
中新财经作者 刘文文
记者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获悉,1月17日9时,从北京大兴飞往香港的南航CZ309次出境航班平稳推出,这是大兴机场恢复的首条国际及地区航线,标志着大兴机场国际及地区航班正式复航。
随着大兴机场国际和地区航班的恢复,大兴机场E指廊迎来了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班复航后的第一批旅客。南方航空、东方航空、首都航空、喜马拉雅航空等航司计划陆续恢复大兴机场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
图为机组人员在航站楼拍照留念。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当天,中国南方航空正式恢复北京大兴-香港客运航线,每周3个往返,周1/2/4由空客321机型执飞。航班去程09:00起飞,12:30抵达香港,回程13:50起飞,17:30抵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目前,南航正积极推动北京大兴至首尔金浦、首尔仁川航线的复航。在国际长航线方面,正在积极推进北京大兴-阿姆斯特丹、伊斯坦布尔航线复航事宜,以上复航航班有望在2023年夏秋航季开始恢复执行。
大兴国际机场恢复国际航班运营的第一天,喜马拉雅航空成为第一家在大兴机场复航的境外航司,正式复航中国和尼泊尔两国首都之间的直飞航班。
图为旅客登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喜马拉雅航空公司总裁周恩永表示:“这条航线是两国首都之间最快最便捷的通道,是中国北方地区直达尼泊尔的空中快线,复航将极大方便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
喜马拉雅航空中国区总经理安永胜透露,喜航将陆续复航加德满都至重庆、深圳、贵阳和长沙等更多城市航班,并积极筹划开通拉萨直飞加德满都的新航线。
图为旅客前往登机口。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此外,1月18日首都航空初期计划开通北京大兴到马累(马尔代夫)航线,东航也计划于近期恢复北京大兴往返曼谷航线。
据悉,大兴机场同期恢复国际通程中转服务,同时,恢复执行京津冀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便利过境旅客快速通关,有效促进京津冀地区的旅游和经济发展。(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