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决心不变 外企称更看好中国市场******
中新网北京11月2日电(首席财经记者 李金磊)“中美企业界合作互利共赢的本质不变。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变。美在华企业对于中国广阔市场的信心不变。”
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召开,再次向世界释放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给包括美在华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
11月1日,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一场及时的圆桌会
助美在华跨国企业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
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蓝图,包括美在华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渴望及时深入了解和把握二十大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为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和关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际司、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了此次圆桌会。
圆桌会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旨在帮助美在华企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中共二十大的重要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助力广大外资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现新机遇、拓展新业务、共谋新发展。
此次圆桌会立意新、内容实,企业参与积极性超出预期,中国美国商会、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及60余家美在华企业高级代表参会,涉及高端制造、医药化工、能源、金融、汽车、娱乐等行业。
这是一场权威的政策解读会。会上,企业代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内容以及《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最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服务“双碳”目标等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
圆桌会延续了政企交流的重要平台与桥梁作用,充分展示出中国政府欢迎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更多参与中国对外开放、分享中国发展机遇的诚意与热情,帮助美在华企业了解中国政策方向、找准市场定位、抓住中国投资机遇,对于有关企业继续在华投资兴业、共享中国发展成果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个清晰的信号
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变
二十大报告充分释放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给美在华企业继续在中国各地投资兴业树立了信心。
圆桌会希望美在华企业通过更加深入全面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最新精神,了解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更好利用鼓励、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举措,对中国市场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更加充满信心;更好把握中国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和增长机遇,共享中国发展红利。
中美经贸合作向来互惠互利,事关两国人民的切身利益,事关世界的繁荣发展。一直以来,中美两国人民,特别是两国工商界的合作意愿良好。根据海关数据,今年1至9月,中美贸易额达5803.97亿美元,同比增长6.9%;美对华投资保持稳定,对华投资额达18.6亿美元,同比增长1.3%。
当前中美关系处在非常关键的当口,需要我们坚定信心,加强对话和合作,为促进世界经济重回健康轨道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变。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中国政府一如既往欢迎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来华发展、在华发展,并将竭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平台,持续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11月1日,以“聚焦二十大 共谋新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在华跨国企业高层圆桌会在北京举行。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一个更有信心的未来
外资企业将更加看好中国市场
美在华企业既是国际大循环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推动中国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力量。
会议强调,美在华企业对于中国广阔市场的信心不变。这次圆桌会尽管通知时间很短,美在华企业踊跃报名,60余家美重点在华企业代表第一时间积极反馈,参与热情极高,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美企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未来包括美在华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将更加看好中国市场,更加积极融入中国新发展格局。
世行最新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1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38.6%,超过G7国家贡献率的总和。
会议指出,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变。党的二十大为中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方向,14亿多人民正迈向共同富裕,这将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更多市场和发展机遇。
会议认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能够为外资企业带来广阔的机遇和合作空间。希望美在华企业保持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在“变局”中培育新的战略机遇,充分把握潜在投资机会,探索更多投资合作领域,支持和促进更多技术创新及其在华应用推广,为促进中美经济合作走深走实、中美关系更好向前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企业代表表示,通过聆听圆桌会关于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详细解读及外资、“双碳”政策体系的介绍,对于报告重点内容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掌握和理解,更加提振了在华投资的信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